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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电动单车”负责人被约谈 责令将超标电单车换成合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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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共电动单车”出现在成都街头,并且有两辆车因为乱停放被交管部门拖离。昨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非机办)相关负责人会同市交管局民警约谈了公共电动单车所属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其详细介绍了我市关于非机动车管理的法律法规。记者了解到,公共电动单车因为上着外地牌照,而且是超标车,不能上路行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之前知道超标车在成都不能上牌,因此抱着“试水”心态上了川B牌照,没想到这么快相关部门就上门约谈了,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争取尽快把所有的车辆都换成合标车。

中午,成都市非机办相关负责人、市交管局民警来到了位于一环路南三段19号附7号的公司门店。市非机办相关负责人和市交管局民警详细了解了“公共电动单车”的情况,并就成都相关法律法规向该公司城市经理翟明涛进行了介绍。

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在成都上路行驶,如果要上路行驶,必须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而该公司的电动单车并不在《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中。因此不能取得我市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驶。相关部门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交到了翟明涛手中,提醒其一定要遵守。

同时交管部门也提醒市民,如果骑着这样的“公共电动单车”上路,交警将依法对驾驶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人拒不缴纳罚款,民警将暂扣车辆。

面对市非机办和市交管局的约谈,翟明涛表示公司将依法依规,完善机制。“我们将立即把情况向总公司进行汇报,争取把目前投放的车辆都更换成合标车。符合《成都市调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翟明涛说,并且按照规定上川A牌照。同时就车辆的规范停放等问题进行协商,确保车辆停放规范,在给市民带来便捷的同时,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管理。